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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的通知(鄂教师[2011]7号)

  时间: 2012-05-09 10:39:49 点击: 10776

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课内比教学、

课外访万家活动的通知

(鄂教师[2011]7号 2011年6月15日)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教育教学水平,着力打造一支德艺双馨的教师队伍,努力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开展“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活动意义

教师资源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教师的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以开展课内比教学为载体,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有利于引导广大教师把精力集中到改进课堂教学上,有利于加强教师之间的业务交流与切磋,有利于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以开展课外访万家为载体,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有利于教师对践行师德与履行教育职责的正确认识,有利于搭建教师了解学生、关爱学生、与家长沟通的桥梁,有利于建立新型师生关系,有利于促进家校携手育人。

组织教师开展“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实际行动,是加速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成长的有效手段,是建设德艺双馨的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教学比武和家访工作,采取切实措施,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精心筹划实施

省教育厅制定了“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方案(见附件)。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动员,认真培训骨干,积极组织实施,严格检查考评,按时按要求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并做好总结表彰和考核结果的运用。

各地、各学校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把中小学教师参加活动的情况,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内容,作为教师评选晋级、表彰奖励依据,充分调动中小学教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每一所中小学、每一位教师都参与到这两项活动中来,确保两项活动按计划有序进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的领导,省教育厅成立领导小组,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基础教育处、教师管理处、督导办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基础教育处、教师管理处负责同志任主任,统筹协调两项活动。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中小学教师开展教学比武和家访活动,进行检查督办、总结表彰,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组织督促检查

省教育厅将把两项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对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对地方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组织督查组对各市、县教育局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抽调市、县教育局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交叉检查。各市(州)教育局要组织督办组对所属县(市、区)、学校开展两项活动进行检查督办;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工作专班,对所属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确保活动扎实进行。

各市、州教育局要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活动方案于8月底前报省教育厅。“课内比教学”活动方案报基础教育处,联系人:钟山 027-87328063。“课外访万家”活动方案报教师管理处,联系人:田明华 027-87328062

附件:1、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课内比教学”活动方案

2、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课外访万家”活动方案

 

 

二O一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