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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第三届“微课程”大赛实施方案

  时间: 2014-11-19 09:44:50 点击: 3977

 一、比赛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高效课堂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发展,在前两届“微课程”作品大赛的基础上,洪山区教育局继续组织开展全区第三届“微课程”大赛,旨在通过微课程的一系列培训、制作和比赛等活动,提升教师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育教学的能力,促进教师教学行为转变,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推进高效课堂教学改革,实现优质网络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洪山区第三届“微课程”大赛领导小组。
    组  长:洪山区教育局局长    尹卫华
    副组长:洪山区教育局副局长  陈国安  姜国雄
    成  员:中教科、小教科、学前教育科、职成教育科、局办公室、教科中心、电教馆等科室(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在教科中心办公,由教科中心主任陈为庆兼任办公室主任。
    作品负责人:区教育局教科中心陈文娇  电话:87868561
    技术指导:区教育局电教馆     张辅纯  电话:87381677
    洪山区“微课程”大赛群群号:154934359
    三、比赛时间
    2014年11月10日—2015年1月30日
    四、参赛作品
    参赛作品以视频(大小在5M-10M左右)形式呈现,此次参赛内容主要是针对某一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灵活、合理运用教育技术,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突破难点、传授技能、培养兴趣、启迪智慧等教育教学目的数字化资源集合。
    五、参赛要求
    1.教学性:教学目标明确,适合课程学习对象;每段视频时长为3-5分钟(最长不超过8分钟);每个微课程只包含一个教学知识点,该知识点是学生在自主学习时,必须要教师讲授才能理解的内容,是学习的重点、或者难点、易错点;知识点讲解深入浅出,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教学策略灵活,结构合理。
    2.创新性:教学设计合理,构思巧妙,教学策略丰富,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理解学习内容。
    3.艺术性:图片清晰,布局合理美观,无质量缺陷。发音标准,音质清晰,使用规范用语,表述清晰、逻辑性强。
    4.技术性:针对不同的主题,运用恰当的信息技术及媒体技术支持,可以采用多种录制形式:
  (1)录像方式:手机、IPad、摄像机录制的视频质量达到1080P,建议使用MP4、WMV、AVI等主流网络视频格式进行封装。
  (2)录屏方式:要求用录屏软件同时采集主讲人的声音,建议使用MP4、WMV、AVI等主流网络视频格式进行封装。
    鼓励参赛者在形式、内容、技术等方面创新。
    5.版权: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如因此引起的版权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所有后果并取消其参赛资格。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按学前教育、小学、中学(含职高、特校)三个组别设奖,由各校先组织初选,每校推荐3-5个优秀作品,区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作品进行评审,获奖作品将颁发洪山区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证书。优秀的“微课程”作品将制作成网络课程,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学生自主学习网络教学资源库,将优质的“微课程”作品在网上予以推广和展示。
    七、作品报送(我校作品可以交到科教处,由科教处统一上报)
    参赛者填写《洪山区第三届微课程大赛作品登记表》(见初中部群共享)随作品光盘上报。上报截止时间: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