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局有关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事业发展,培养体育、艺术人才,满足学生体艺特长发展要求,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经研究决定,我市2016年继续在特色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现将特长生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长生资格认定办法
(一)免试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免于参加特长生专业测试,直接获得特长生资格:(1)初中学段内参加市艺术小人才比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2)初中学段内参加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得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田径)前四名。
(二)测试认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志愿报考特色高中相应专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者方能取得特长生资格:(1)初中学段内参加区艺术小人才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2)初中学段内参加区级田径运动会获得单项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
三、免试认定手续
凡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持获奖证书原件及学校证明(含学生学号),在本校或区教育局体卫艺科(站)申请免试并填写免试登记表。各区将免试生登记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于4月8日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核备案,并于4月8日前将免试登记表电子表格交体卫艺处邮箱,过期未办理免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免试资格。具备多项免试条件的学生只可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四、测试时间和地点
音乐:4月23日 常青第一高级中学
美术:4月23日 武汉育才美术高中
体育:4月24日 市十四中学
五、专业测试项目及办法
(一)音乐类
1.测试项目
专业特长(每位考生限报声乐、器乐、舞蹈中的1项参加测试);
2.测试内容
(1)声乐:演唱自选歌曲1首(通俗歌曲除外);
(2)器乐:演奏自选乐曲1首(吉它、竖笛、口琴、口风琴、电子琴除外);
(3)舞蹈:表演自选片断(街舞除外);
3.具体要求:
(1)器乐类除钢琴、古筝、架子鼓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
(2)每人表演时间不超过3分钟,声乐、舞蹈、打击乐可用伴奏(伴奏音乐文件必须以mp3格式拷入U盘中,且U盘内不得有其他文件,赛场不接受U盘外的其他伴奏形式),其他项目一律不带伴奏。
(3)请提醒参赛学生仔细阅读参赛证上的参赛须知,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参赛,迟到选手一律取消比赛资格。
(二)美术类
1.测试项目:(1)素描;(2)色彩。
2.记分办法:每项满分100分,每项按得分的50%计入总分,两项总计100分。
3.测试内容
素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静物素描1张。
色彩: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静物色彩画1张。
4.具体要求
(1)除纸张外,画具、画板由考生自备;
(2)素描和色彩两项测试必须全部参加,不得缺项。
(三)体育(田径)
1.测试项目
必测项目:1500米(男)、800米(女)、立定跳远、100米。
自选项目:由考生自选一个主项(田径项目)参加测试。
2.评分标准
按市统一制定的体育特长生测试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3.如考生自选项目与必测项目相同,可不参加自选项目的测试,以必测项目的成绩为准。
4.测试以必测项目的平均分的40%,自选项目的60%的分数计算成绩。
六、测试报名手续
1.考生持近期登记照1张和毕业学校证明(含学生学号)及获奖证书原件在本校或区体卫艺科(站)报名。
2.各区体卫艺科(站)报名负责人于4月1日前到我局领取准考证,4月8日前将考生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传至我局体卫艺处邮箱。4月8日到我局体卫艺处上交考生报名登记表纸质版(需盖区局公章),办理测试手续。
七、经费
报名参加测试的考生须缴纳25元测试费(已经市物价局批准),用于组织测试工作。
八、有关具体工作
1.东西湖、蔡甸、江夏、黄陂、新洲等区和汉南一中参照此方案,组织有关工作,并将测试结果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2.音乐、美术和体育特长生测试组织工作分别由江汉区教育局、育才美术高中和武昌区教育局负责。
武汉市教育局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