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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平安校园,反对校园欺凌

作者:905班刘依林 来源: 团委 时间: 2016-12-19 11:02:01 点击: 6101

  大家好!我是905班的刘依林。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守护平安校园,反对校园欺凌》。

  提到平安校园,我们总以为这是大人们的事情。家长、老师、政府官员似乎比我们更重视安全问题呢!你们看,每周定期有交警叔叔在学校门口执勤,每学期学校都有定期举行消防安全演习、疏散演习,班上也经常召开安全主题的班会课,身边不少同学们都觉得自己耳朵听出茧来了,嫌大人们唠叨。这一切离我们真的远吗?这一切的意义在哪里?我们开始慢慢注意安全,但是我们守护平安了吗?大人们帮我们构建了与外界安全隔离的象牙塔。但,塔内真的平安吗?
未必如此。近期,新闻大篇幅报道全国各地出现的校园欺凌事件,老师们,家长们朋友圈里转发的都是这方面的帖子。大家开始认真关注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今年2月18日晚上,温州女孩徐某、蹇某、小琴等6人聚在一起,找到与她们有过节的15岁女孩小婷,强行把小婷带到一个酒店。扇耳光、用水淋、强迫脱衣和下跪…这些残忍的施暴行为出自一群未成年少女之手。不只是温州,近期商洛6名女生的暴行,中关村二小等事件频见报端。
这些欺凌行为使“受害同学”在身体和心灵上受到双重创伤,还会留下终生阴影,有时还会使他们舍弃自己的生命,这是毋庸置疑的。

  但欺凌者们就是强者吗?这些欺凌行为反映了那些同学心灵早已经扭曲了,早已经没有了道德底线。他们是人性的弱者,也将受到道德甚至是法律的审判!在中国,2016年11月1日,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学校和家长要严肃批评教育和警示。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应参与警示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给予相应行政,刑事处罚,特别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严厉惩处。刚刚说到的事件中的7名女孩,昨天的新闻报道:7人分别因强制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最重的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最轻的也判了9个月。

  欺凌事件中,还有一个角色——旁观者。他们亲自目睹了欺凌的发生,却没有阻止。在这我想对旁观者说:“在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镌刻着一位德国新教牧师留下的发人深省的短诗‘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保持沉默——因为我是新教教徒;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今天的怂恿者,旁观者,就有可能是明天的受害者。所以我们应该勇敢的制止欺凌行为,一个人的力量不行,就两个人,两个人的力量不行,就十个人。我们要相信正能量是巨大的!在制止中不仅会让受害同学得到安全感,更会增强我们的正义感,让那些欺凌者无地自容。

  守护平安校园,反对校园欺凌。学校正在行动。初二年级与学工处一起率先发起开展班会、联名签字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初一和初三年级正在向初二学习,出台相关活动方案。

  最后,我想再对欺凌者说:你们不对自己的欺凌行为说不,那我们,社会,国家都会对你说“不”!对于那些被欺凌的同学:你们要调整好心态,勇敢的与这种不良行为做斗争,痛击他们。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守护平安校园,反对校园欺凌!我的演讲已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