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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第一届“文明小雅士” 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陈丽娟 来源: 团委 时间: 2017-02-20 16:53:50 点击: 3931

    响应洪山区教育局的要求,深化和推广“雅行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中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我校决定,在全开展第“文明小雅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和推广“雅行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在未成年人中树立一批身边的学习榜样,发扬华“追求卓越,永争第一”的华师一精神,引导全校学生争当“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新一代。

二、评选标准

1、热爱学习,立志成才。2、热爱劳动,勤俭节约。3、热爱祖国,美化家园。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5、孝亲敬老,和睦友善。6、学习雷锋,助人为乐。

符合以上六个方面要求的基础上,要有突出感人的典型事例。

三、评选范围

我校在读的全体学生,老师推荐或者自主申报

四、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学工处和团委联合下发活动通知,正式启动“文明小雅士”评选活动,并在新闻媒体上对活动进行宣传,公布推荐标准、范围的程序和办法,营造广泛参与的社会氛围。

2、广泛推荐。各年级各班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范围,广泛发动老师、家长和学生推荐候选人,鼓励学生自主申报

凡候选推荐人都要认真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事迹必须真实可靠、要有典型事迹、具有少年儿童特点和时代气息)填写推荐表(见文末的附件1并报送每100字以内个人基本事迹,另附一张免冠登记照、二张正面生活照于2月24(本周五)前报送学工处办公室。同时报送材料、照片的电子版(可拷贝至学工处汪老师电脑或者发送邮件至984724429@qq.com)。

3、评选表彰学工处、团委组织专班审核各单位推荐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评选表彰十名“文明小雅士”,其事迹将在全校范围内宣传,并从中优选出1名事迹突出推荐到洪山区进行评选 

学工处、团委

2017年2月20

 

    附件1: 《关于开展我校第一届“文明小雅士” 评选活动的通知》(含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