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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临庭审现场,感受阳光司法——709班家校联盟系列活动成功举行

作者:709班  时间: 2018-12-20 09:54:26 点击: 5362

        1214上午9点,709班全体学生在班主任黎江铃老师和班级家委会委员们的组织下,来到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观看了一个完整案件的开庭审理过程。本次活动是家校联盟实践育人系列活动之一,旨在增强学生法制意识,自觉守法,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开庭审理是普通程序中最基本和最主要的阶段,是当事人行使诉权进行诉讼活动和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进行审判活动最集中、最生动的体现,对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民事案件具有重要的意义。学校希望通过这样的活动,普及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维护,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中学生。

    黄婧芊同学在活动结束后写道:

    以前只在电视中看过威严的法官审判犯人,而今第一次亲临现场,我们一个个既兴奋又紧张,大气都不敢出,紧闭嘴巴,好像说一句话就会被去审判似的。

    法庭虽然不大,但是仍缺少不了庄严的气势,审判席背后大红色的墙上挂着的中华人民人共和国鲜红的国徽格外醒目。我们端坐在旁听席上,寂静的仿佛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清楚的听到。

——”法官拿起法槌重重地敲了一下,我们的注意力全都聚焦在法官那严肃的表情上。被告站在法官正对面的审判席上,左右两边各有一名警卫看着。

    “被告人栋××,向原告××借款75万元未偿还,在法院判决后仍然未按时偿还债务,且有能力偿还拒不执行……被告人栋××,对以上的叙述你有什么要辩解的吗?……”法官威严的询问着被告。我们一个个都倒吸了一口凉气,把目光投向被告人。

    被告人眼睛瞪得大大的,神色紧张,结结巴巴地为自己找理由辩解,但都被法官用事实一一驳回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313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被告人栋××你对此判决有异议吗?

    法官威严的气势让我们汗毛直抖,被告人心虚得哪有什么勇气去辩解?立马乖乖的认了罪。

    我想,他一定是个法盲才落得如此下场,欠债还钱理所当然,拒不服从判决罪加一等!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法官又重重地敲响法槌,这一敲,意味着庭审的结束,也意味着法律让原告和被告都得到了公正应得的判决。所以人要以诚信为本,及时兑现自己的承诺不是吗?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维护着每个公民的权益,正如公正廉洁为民这六个字一样。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我生活在这样一个和平的国度而感到安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这样的法治社会下,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应当严格遵从法律的准则,也应当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每个公民都有知法守法的意识,我们的大中国才能国泰民安,才能更加安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