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一附中初中部学校食堂托管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初中部
二、招标项目名称:华师一附中初中部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三、招标项目编号:华一初招字【2019001】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概况:华师一附中初中部位于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281号,地铁杨家湾站旁。因现有管理团队服务年限即将到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有实力、有经验的优秀企业参与我校食堂管理。目前我校中午在校就餐人数约为1200人,其中约500份需送餐至教室。部分食堂设备及用具需托管企业自备。
六、合格投标人条件
(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还须备具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正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16、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
4)、投标人依法缴纳的完税证明(“税收缴纳凭据”的形式: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5)、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保情况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的形式: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6)、近三年(2015年12月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7)、投标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8)、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10)、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七、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华师一附中初中部厚德楼二楼后勤办公室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和地点:报名成功即可获取
(二)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投标人报名时必须一次性提交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九、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1日8:30,地点为华师一附中初中部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11日9:00,地点为华师一附中初中部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到。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华师一附中初中部网站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281号
招标联系人:吴老师027-87800687
电子邮件:hyczb@sina.com
华师一附中初中部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