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来之际,我校邀请了来自洪山法院的龚永博法官为同学们带来了一次特殊的家长课堂。
本次家长课堂以《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出台的重要意义为主题,8年级的5、9、10和11班到现场去参加了本次活动。龚法官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这一规则。他表明在这一规则在确立之后,对同学们而言,实际上是一件好事。它不仅保护了部分行为规范的同学,也给了行为不规范的同学以警醒,并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维护师道尊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龚永博先生还向同学们解释,教师及学校实施教育惩戒并非是一种目的,而是一种手段,是为了在日常的教学和其他活动中,对学生行为进行约束并对学生的不当行为进行惩戒。而且在部分的情况下会出现误判的情况,学校和有关单位应举行听证给学生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在活动中,龚永博先生还为同学们举了三个实例,来告诫同学们的行为要有度,其中大学生在自习时因看对面的情侣不顺眼而拿走对方的笔记本来泄愤的例子,更是触犯了刑法,告诫大家自己一时行为的不当,更可能带来更为严重的后果。当然,龚永博先生还指出,这个规则仍在征求意见中,还有许多不妥的地方。比如说教师有着以育人为本的宗旨,他们更多的时间应放在讲课上,所以执行教育惩戒的事务最好应由学校或者有关单位派专员处理。
在最后,因为《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还在征集意见中,龚先生还希望老师和同学们能在充分了解该规则的情况下,提出合理意见,让我们的学校生活变得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