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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华师一附中初中部十大魅力教师的通知

  时间: 2012-11-13 11:19:03 点击: 6414

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教育部门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弘扬教育先进典型,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武汉市教育工委、武汉晨报、武汉市教育电视台联合举办的《武汉市十大魅力教师评选活动通知》精神,学校将推选出华师一附中初中部十大魅力教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健康成长,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取得了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得到了学生、家长、学校的认可。

3.具有独特的人格魅力、学识魅力、个性魅力、特长魅力,深受学生、家长、同事的赏识。

4.事迹典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具有广泛的认可度。

5.近三年以来,无从事有偿家教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候选人产生办法及程序

1.各年级初选,初一、二年级推出4位,初三推出5位候选人。

2.校园网络展示,师生、家长投票。

3.学校办公会议确定最终人选

4.行政领导到所在带课年级参与推选。

三、相关要求

1.各年级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将其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予以落实,充分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参与,积极推荐有魅力、有特色、有故事的教师申报。

2.各年级要把握好评选活动的内涵,既要充分体现教师育人魅力,又要区别于一般选秀活动,既要雅致创新,富有时代感,又要充分展现教师的个性风采。

3.每个推荐的参评教师,需提供300字左右的文字简介和电子生活照一张。

 

                              华师一附中党委办公室

                                   2012年9月18日